據報道,海南省工商局已經決定從今年5月份開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專項整治工作。本項工作旨在凈化海南生態環境,支持全域旅游“美麗海南百千工程”建設。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禁止銷售和使用厚度在0.030毫米以下(含0.030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商品零售場所、服務場所在經營和服務過程中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食品保鮮袋除外)。禁止銷售無合格產品標志的塑料購物袋。
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商品零售場所、服務場所進貨時,必須向塑料購物袋生產廠家、批發商索取相關證照,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臺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和攤位經營者必須加強對市場內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管理,并按照《規定》銷售、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服務場所必須實行合格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不得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合格塑料購物袋,不得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全省工商部門將針對近期新聞媒體反映曝光較多、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通過隨機抽查和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式方法,對多次違規銷售(批發、零售)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企業和個人,依法立案調查處理。